《山西化工》
12月24日上午,山西兰花煤化工公司“12?11”事故约谈暨安全警示教育会议在晋城召开,山西省政府安委办副主任、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杨振中出席会议,对晋城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出要求。
2019年12月11日,晋城市山西兰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蒸汽烫伤事故,造成2人死亡。这是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不足20天,全国全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期间发生的一起典型事故,省政府安委会已经挂牌督办,要求晋城市政府提级调查处理。
会上,杨振中通过对2014年以来晋城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全部事故进行多角度汇总梳理,认真分析了晋城市面临的严峻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他指出,晋城市已经成为近几年全省化工和危化品行业领域事故总起数最多、总死亡人数最多、一次性死亡人数最多、安全风险最高、安全监管压力最大的地区之一,客观上反映出晋城市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短板和漏洞。特别是兰花集团多次发生事故,这次兰花煤化工公司“12?11”事故不仅发生在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期间,而且发生于全省多次强调管控的特殊作业环节,影响十分恶劣,充分暴露出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水平低下、事故教训不吸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力、执行力差等问题。晋城市要充分认清形势,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各项措施,下决心打好翻身仗,防止接连不断的小事故演变成大事件。
杨振中在讲话中提出,晋城市要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动真碰硬,严肃查处事故,切实起到警示教育效果。要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省政府安委办《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对集中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并提级调查、挂牌督办、按上限处罚。在事故原因未查清、事故调查未结束、事故教训未深刻吸取前,不得复产,同时由市应急管理局立即撤销其标准化等级。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事故,严肃追究企业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以此次事故调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抓安全的关键作用,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对晋城市今冬明春的化工、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杨振中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抓紧推进化工园区(集中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二是做好全年工作总结、盘点,对各类隐患问题逐项销号清零,实现闭环管理,暂时不能整改的,企业必须作出承诺;三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照“导则”要求,对标对表逐项进行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整改;四是要继续强化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安全管理;五是抓好冬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工作;六是抓好“两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会前,危化专家对兰花煤化工公司“12?11”事故现场及初步原因进行了解析。会上,晋城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对事故企业进行了约谈,市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就事故警示教育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了检讨发言。省应急管理厅相关处室负责人,晋城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全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油气长输管道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同日,晋城市有关部门组成的山西兰花煤化工公司“12?11”事故调查组成立。
来源: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编辑:白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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