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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山西工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 

来源:山西化工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4-12

太原固体废物处置中心的厂区周边环境优美。 本报记者王龙飞摄

绿色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山西工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已刻不容缓,也是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当务之急。我省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和化工生产基地,煤炭、电力、冶金、焦化、化工五大产业在全省工业占比达80%以上,这些产业在支撑山西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生态环境脆弱的突出问题,煤炭、电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不仅历史堆存量大,而且新产生的固废量仍在逐年增加。如何促进工业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是山西工业发展亟须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我们将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强化企业治理利用工业固废主体责任。加大朔州、长治、晋城国家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试点示范建设,发挥基地建设创新引领作用,加大传统产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绿色改造力度,促进绿色新型产业发展。开展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创建活动,推动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省工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2022年力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达到1.2亿吨以上

记者从省工信厅了解到,该厅制订的《加大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促进全省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重点围绕我省产出量大、堆存量多、环境影响重的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渣、金属尾矿、赤泥等大宗工业固废深入开展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力争2022年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渣等4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达到1.2亿吨以上。要加大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力争金属尾矿、赤泥资源化利用取得新突破。对暂时不利用的大宗工业固废实现可再开发利用、安全无害化处置。

为实现上述目标,《工作方案》提出,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记者了解到,3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三十四条,包括总则、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其他固体废物、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其中,针对我省工业固废“量大率低”的问题,结合全省典型固废类别,《条例》细化对矿山、电力、冶金行业产生的尾矿、煤矸石、废石、粉煤灰渣、赤泥、脱硫石膏等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要求,提出促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制度措施。

加快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

朔州、长治、晋城是我省的三个国家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多元利用、集约发展的思路,各市要根据本地区工业固废产生、利用及处置现状,加快出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发展规划,科学制定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渣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发展方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技术研发,建立健全与基地发展相适应、相衔接、布局合理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体系。

怀仁、潞城、高平等县区固废产出和堆存量较大,《工作方案》提出要建设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区,全力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作,制定更加灵活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培育和扶持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在土地、环评、资金、信贷等项目建设条件予以倾斜支持,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

创建“两型”绿色园区

省工信厅相关人士介绍,我省将开展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为核心内容的绿色园区创建活动,推动园区绿色化,要在园区规划、空间布局、产业链设计、能源利用、资源利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运行管理等方面贯彻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理念,推进园区完善产业链,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降低废弃物及污染物排放强度,完善园区产业共存生态。发挥太原经济开发区、晋中开发区等国家级绿色园区示范效应,推进部分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构建产业生态共存良性发展机制,积极创建绿色园区,到2022年我省绿色园区数量力争达到5个。

绿色工业园区将以企业集聚化发展、产业生态链接、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促进园区内企业之间废物资源的交换利用,在企业、园区之间通过链接共生、原料互供和资源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园区企业之间的产业绿色协同链接,拓展不同企业固废协同、能源转换、废弃物再资源化等功能,推进产业循环发展,探索资源综合利用区域协同发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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