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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5000万元的化工项目 

来源:山西化工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7-08

化工项目应进入化工园区,禁止新建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化工项目,严禁建设外地淘汰的化工科技项目……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山西省化工项目安全准入条件(试行)》,共1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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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构造禁止、限制, 并取消了涉及 na 的化工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目录》。

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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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的市、县(市、区)、开发区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 《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与装备目录》明确了化工园区(含化工集聚区)禁止和限制的化工产品、生产规模、工艺、设备等。 span>

化工项目应进入化工园区,严禁在化工园区建设与产业发展无关的项目计划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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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新建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不含土地成本和没有基于时间的投资)化工项目。

五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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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项目所采用的生产技术应合法、成熟、可靠。省外引进的精细化工项目和原有企业生产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国内首次采用化工工艺的,要通过我省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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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建设外地淘汰的化工科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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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气、氯气、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钾新(扩)产 严禁 氢气和其他剧毒化学品、硝酸铵、硝酸胍、氯酸钠、氯酸钾等特殊控制的危险化学品,涉及间歇、半间歇硝化反应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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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工建设项目涉及危化过程重点监管和金属有机化合物间歇和半间歇反应项目立项前完成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涉及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反应,完成整个生产过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禁止建设经安全风险评估确定为4级以上过程风险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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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项目的生产设备和仓储设施必须配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符合要求,并设有易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等工艺设备的上下游配套设备必须具备全过程自动化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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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项目立项前,项目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开展安全风险防控联合审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防控联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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