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化工》
日前,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关于在“两会”和春节期间开展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危险化学品行业集中检查的内容和要求。《通知》明确,集中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要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在“两会”和春节期间开展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通知
晋应急发〔2019〕11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相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全省“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两会”和春节期间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9〕4号)要求,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于从即日起至2谌》段诳够ず臀O栈费袒ū癜踩屑觳椤O纸泄厥孪钔ㄖ缦?
检查时间和范围:
时间:即日起至3月20日。突出全省“两会”期间(1月22日至31日)、春节期间(2月3日至20日)、全国“两会”期间(3月1日至3月20日)3个重点时段。
范围: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
检查重点内容:
1. 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工作情况。
2. 化工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完成情况。
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制落实情况。
4.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落实情况。
5. 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
6. 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是否正常投入使用。
7. 试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试生产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证。
8. 企业检维修作业,是否制定方案及应急预案,停产企业复工复产是否制定复产方案及应急预案。
9.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10. 企业下水管网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11. 厂区周边车辆滞留情况及应急处置措施制定落实情况。
12. 企业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发放情况;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车辆、人员资质查验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13.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14.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建立出入库及流向登记台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仓库是否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库内拆箱情况。
15.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与居民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超范围存放、经营。
检查阶段和组织方式: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20日)。各市、县安监局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做好集中检查安排部署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贯穿集中检查全过程)。各企业要按照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做到“七查七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按照要求对开展自查自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层层落实了责任和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了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查履职尽责,看各